2009年9月15日 星期二

20. 什麼是配伍的禁忌?

自古醫家已知道藥物合用(配伍)時會有相互作用,並以「七情」區分:相需、相使、相殺、相畏、相惡、相反、單行。當中的「相反」便是指配伍的禁忌——兩藥合用時會產生毒副作用,如十八反、十九畏。



十八反  甘草反甘遂、大戟、海藻、芫花;烏頭反貝母、瓜蔞、半夏、白蘞、白及;藜蘆反人參、沙參、丹參、玄參、苦參、細辛、芍藥。 
  

十九畏  硫黃畏朴硝,水銀畏砒霜,狼毒畏密陀僧,巴豆畏牽牛,丁香畏郁金,川烏、草烏畏犀角,牙硝畏三棱,官桂畏石脂,人參畏五靈脂。



理論而言,藥物的禁忌是不會於配伍時使用,但亦有醫家會因應情況而慎加使

用,有時會起到相反、相成的作用。